因为第十八区非常容易进出,防卫薄弱。
秦牧眼神锐利起来,常年陪伴他的,便是虫族了。
不过,林洛的伤口还没好。
注意到秦牧的视线,林洛笑笑,“没事的,不还有你在吗?错过今晚,下次可能就遇不见了,我会量力而为的。”
本着不引起注目与喧闹的想法,林洛与秦牧出了酒馆门。
“前面穿着运动外套,扶着墙弯腰在吐的,是虫族。”888提醒。
收到!林洛友好地一把揽过运动服男人,说:“好兄弟,来喝酒都不拉上我。”径直用蛮力拽着他往左边的小胡同里走。
运动服男人摇摇晃晃的,被带着走,含含糊糊地说:“你谁啊。”
“这就不认识我了,喝酒喝上头了。”见带进胡同,林洛把男人往地上一推。
秦牧默默走在后面,看着一切,轻轻用脚一踢旁边的废弃箱子,间接地堵住出巷子的路。
“你……”男人破口大骂,结果过于激动,嘴边的皮肤开始因为不熨帖而浮起褶皱。
林洛悠哉地掏出电磁枪,“你瞧瞧,出门在外,都不好好打扮一下,这样出来拐吓人的。”
男人似乎因为酒精迷昏了头脑,看到电磁枪还没反应过来,一直在骂,作势要扑上来。
这虫族骂得比人说的话还难听,林洛耳朵受不住了,按动扳机,枪却没有反应。
糟糕,电磁枪是要充电的,刚刚在混战时,她的电量已经用完了。黑市买的就是坑人,这么不抗电。
“低头。”身后,秦牧出声。
林洛唰地就蹲下。
男人头部中枪倒地,额头处流出一股股黏稠的绿色液体。
林洛嫌弃地擦掉衣服上溅到的液体,走近秦牧,说:“幸亏你做了第二手准备。”
“刚刚你差点就被扑中了,虫族的力量伤害不是说笑的。”秦牧肃着脸。
如果今晚他不在,他不敢想象林洛估计在劫难逃,又是两路人围攻,受了伤又大大咧咧去找虫族。
知道秦牧是在说她不够警惕心,这也不能完全怪她,只怪黑市的老板太黑心,这枪太次了。林洛吃亏在先,承受了这顿训。
“那我们还去打……”林洛瞥见秦牧的脸色,就立刻改口,“不打了,不打了。”
“我送你回家。”秦牧抬脚就走,他给埃蒙发了条讯息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