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李平去县里卖柴顺便打探原主母亲消息,就饿着原主姐弟,竟一天一夜未给吃的。
要不是这样,原主也不会因情绪激动就晕死过去。
罢,既然替原主活过来,她就替原主狠狠教训王春花,好好搜刮一遍!
再想法替原主找到母亲,护着幼弟,以慰原主在天之灵。
“嗯。你都会说马上要做新娘子,还不快给我把饭备上!”
司影想了想,不紧不慢地开始点菜。
“我要喝鸡汤,吃白米饭。另外,再给我煮十个鸡蛋,备十两银子。鸡蛋留给我路上吃,银子当是给我的嫁状。”
按原主的记忆,王春花家有只猪和一只下蛋的老母鸡,宝贝得要命。
好歹是亲舅舅,猪就不豁害了。
那只老母鸡和存的十个鸡蛋不能放过。
至于余钱是没有的,只得卖她时收了十两定金,也得一并刮来。
王春花气得双眼快炸裂,可又不敢发作。
媒婆可说了:必须得人毫发无损出门,才给余下的四十两!
这会儿人还没出门,说什么也得哄着点。
可是,想到要杀掉家里仅有的一只鸡,还要拿出十个鸡蛋,再陪嫁十两,她又心疼得要死。
“煮鸡蛋可以,鸡和银子没有!”
还想谈条件,门都没有!
司影眉眼一挑,也不发怒,轻言慢语地道。
“你把我卖了五十两银子,我只要十两作陪嫁,余下那四十两就当是你和舅舅收留我和清儿一个月的伙食费,已经足够大方。至于吃的,你都饿我一天一夜,我可没力气撑着出这个门,保不准两眼一翻就晕死过去。到时别说四十两,一两你也甭想!”
言下之意,不给就死也不出这个门。
还能怎么办?
机会难得,李平昨日一出门就有媒婆来村里买媳妇,如不趁机把人卖出去,等他回来可不会同意。
鸡杀了可以再买,有了四十两银子还怕买不到!
这人若没卖出去,可是一分钱捞不着!
王春花心一横,忍气吞声道。
“好好好,影儿你好好歇着。舅母这就去给你弄吃的!”
说完,转身咬牙进了厨房。
眼见着王春花背影消失在门口,司影这才松口气。
没骨头似地往桌子上一趴,对着傻愣在一边的司清招手。
“快,给姐姐倒杯水来,我快饿晕了。”